(收錄於《與寫真同歡》,田園城市出版,2013.3.10)
從來沒有一項藝術媒材,能伴隨著我們的日常生活如此緊密地結合,也從來沒有一項科學技術,記錄著我們大腦中一生的記憶,而如今攝影影像竟然能讓我們透過視訊傳播(網際網路),在毫無味觸覺下購買真實的商品(網路購物),攝影真的徹底改變了我們的日常生活形態。
--筆者寫於臉書,二○一二╲四月╲廿四
攝影術當初發明的初衷,是為了「紀錄」與「複製」的需求,也就是說能夠提供快速寫實紀錄與忠實完美複製的功能,因而促使攝影術於一八三九年發明,而後只要有人類足跡到達的地方,幾乎都會用攝影紀錄下來。在攝影術發明初期,拍攝是一項困難費時且昂貴的工程,當時是個並非所有的人,都能夠輕易攝影的年代。但是到了一八八八年柯達No.1 相機問世及感光材料科技的進步,人們開始能以手持相機攝影,創造了攝影史上的首次普及第二次的普及,起源於一九二五年萊卡相機的發明,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製相機的大量生產,攝影也逐漸地邁入價位相較低廉的時代,並步入了每一個家庭。但是一百多年來全球攝影科技的研究開發,從來就沒有一天歇息過,相反地還不斷的積極進行中,因此一九九○年代後半數位攝影崛起,促成第三次攝影普及,現今手機當中內建的數位相機幾乎人手一台,如果拍攝之後,人們沒有沖洗或輸出列印照片的需求,那麼如今的攝影,可以說已經到了一個免費的時代。